2021年5月21日,为落实省委、省人大关于“加快我省数字经济地方立法”的工作部署,推动广东省数字经济健康高效发展,推动法律服务数字化建设,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及司法局共同开展《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法律服务数字化调研会。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沈奎主持。会上,市法院、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市仲裁委、天河区司法局、南沙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公证处、南沙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等单位及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参与本条例的意见反馈和现场调研。
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韦锶蕴律师有幸作为广州市律师协会互联网及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受邀出席,并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韦锶蕴律师围绕“本领域的数字化建设,立法要促进什么?以及政府可以做什么,该如何做?”这两个层面指出:
一、建设广州特色的法律服务数字化、科技产品的研发,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首先,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两院作为全国性少有的针对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审理机构,均在广州地区,这是广州市的特色。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律师到两院参与诉讼工作也深深感觉到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特别是互联网法院的产生,可以让法律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做到足不出户。
因此,可以通过立法给予法律服务数字化、科技产品更多政策性扶持,积极开展人工智能、互联网、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的全新公共法律服务场景。
二、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赋能平台
按照数字闭环、业务闭环等发展战略来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以有关部门为指导,将多种技术相结合,以产业为基础的数字化赋能平台,解决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为法律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服务中台支持。在具体的场景应用方面,如:打通“数据孤岛”,建立健全公检法数据共享;建立一体式诉讼服务平台等。
三、法律服务数字化的建设应保证数据安全、注重保护个人信息
数字经济同样是一柄“双刃剑”。在推动法律服务数字化的过程中,需要收集大量数据、个人信息。为避免发生数据丢失、个人信息泄露等,应当更加重视数据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对数字经济中涉及的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细化规定,确保法律服务数字化合规合法。
四、政府数字经济化建设可以做的工作
1、建立数据安全体系。
2、健全数据使用规则。
3、防止数据垄断和滥用。
4、优化数字经济的行政管理模式。
会上,韦锶蕴律师对以上提纲内容展开了详细阐述。
本次调研会议,韦锶蕴律师代表市律协与各个单位的政府领导和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作了丰富而精彩的发言,为广州市数字经济立法调研工作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又具创新色彩的见解。会议集聚多方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反映多元主体诉求,是推动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平台,是建设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要窗口”的有效途径。多方共同努力,持续为《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调研工作贡献智慧和续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