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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韬荣誉 | 我所高级合伙人韦锶蕴律师代理一未成年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 | 作者: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1-06-29 | 202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韦锶蕴律师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指派,担任未成年被告人肖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辩护人。

      该案判决后,被告人肖某的父亲肖先生特别为韦锶蕴律师送来“法律卫士 敬业正直”的牌匾,以此感谢韦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对被告人肖某的辩护帮助、耐心帮扶以及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治思想教育等工作。

      我所韦锶蕴律师是一位充满正能量和责任感的律师,在接到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为肖某提供辩护的指派时,得知肖某是未成年人,韦律师对本案非常重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韦律师了解到被告人家庭情况比较特殊,肖某很小的时候其父母离异后,母亲就再也没有出现,因此,肖某自小就随父亲、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初三时因无心向学而辍学,父亲又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导致其缺乏正确的价值观,为满足其高消费欲望、挥霍无度的恶习而先后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另外,被告人父亲也为了减轻肖某的罪责,将自己和父母的积蓄都用于赔付被害人,此次因肖某再次犯罪又向他人多次借款,家庭陷入困境。

      因被告人家庭情况特殊,韦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多次与经办检察官进行交流,特别是就未成年人犯罪成因与如何矫正、进行社会帮扶,就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家庭、学校、其他社会团体等所有可能适用的资源,在这一阶段如何适度通过法律进行干预、帮助矫正不良少年等方面进行探讨。韦律师认为,在未成年人触犯法律时,应从通过教育、感化的方式,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以促使其回归社会的目的出发,检察院也同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的社会背景调查以及必要的心理疏导,希望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中能给未成年人更多关怀和帮助。

      另外,考虑到肖某曾因犯罪被宣告缓刑,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的特殊情况,韦律师从多方面角度努力为其争取较低的量刑建议。

      在检察院准备翌日向法院移送案件时,其中一位被害人防范心理仍较大,不相信被告人家属赔付一事而不愿意出具谅解,检察院无法就量刑方面再调整,这将是为争取被告人最低量刑建议不利的情况。因此,韦律师为了争取在检察院移送案件至法院前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与被害人积极沟通,在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法院当日近凌晨两点才终于取得该名被害人的信任和理解,并最终为被告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到较轻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韦律师的这一举动也获得经办检察官对她用心工作态度的认可。

      本案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进行了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期间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均对肖某进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韦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其认识错误,告知其年轻人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对法律应当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要常怀感恩之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报答家人。在韦律师多次进行帮扶教育之下,被告人真诚悔罪,且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撤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0)闽0203刑初***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肖某判处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在此,韦锶蕴律师提醒青少年的家人应当加强与青少年之间的亲情培养,施以正确的管教,如发现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作为家长要培养孩子健全健康的心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网络,为未成年人的正常发展提供条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减少犯罪的发生。